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资阳
近年来,资阳区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先后有区劳动局等1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长春镇赤江咀村等8个村(社区)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该区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一、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引擎强势推进法治建设
该区普法依法治理抓住法治建设的四大要义,做到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检查督促、考核考评四到位。一是以“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2010年,在全市率先启动“法治资阳”创建活动,从上至下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依法治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建立了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机制。二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推动实施。2006年,普法专项经费财政预算5万元,2007年增至8.4万元,2010年达14.8万元,人均0.35元。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也将普法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或专项安排。三是考核监督强化实施成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个文明建设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区委常委会议,作为各单位年度综合排名的重要依据;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结果及中心组、干部学法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发挥权力机关的监督力量,促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五五”普法期间,区人大组织对124名提请任命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牵头组织普法督查团,先后6次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并每次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法律六进”以机关公职人员为重点,以学校为主阵地,以创新群众普法模式为着力点,普法教育基础得到夯实,普法阵地得到扩展,普法形式更加多样,普法效益显著提升。
第一,健全了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资阳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做到了“先学法、后议事”。近两年来,集中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普法抽考,全区近6000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第二,全力打造38所学校法制教育的立体平台。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全区中小学学校确保了每周4堂以上法制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0年以来,全区法制副校长义务上法制课50多堂,听讲人数近5万人。成立区普法讲师团,与38所中小学校实行结对,开展巡回宣讲60多堂,创办青少年维权服务报30多期。积极探索法制示范校建设和“学校一家庭一社区(村组)—基地一社会”五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管理新机制。先后将市六中高中部、六中初中部和市三中等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立健全了社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妇联、团委、公安等单位联动普法的青少年普法体系。第三,着力构建群众普法三大模式。一是组建群众义务宣传模式,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吸纳。在全区129个村(社区)组建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组成的“三老”义务法制宣传队,深入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以民间小品等文艺形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二是打造法制宣传“一条街”模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在人流密集的桥北步行街安装电子宣传屏幕设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在五一路开设灯箱广告宣传一条街,通过滚动播放,结合横幅、标语、灯箱广告灯等传统宣传方式,让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三是运用集中宣传模式,形成普法教育的强大合力。以司法局为主、各职能部门为辅,依托“五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四大主题综治宣传”、“平安资阳”、“法治资阳”创建等专题宣传活动和重大节庆日,集中宣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点关注的征地拆迁、道路交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体全面推动依法行政
第一,突出抓“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资阳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法治资阳”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先后出台了常委会民主决策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社会公示制、听证制、法律顾问制、专家咨询评审制等。二是改革行政审批,推行政务公开。根据《资阳区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资阳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和《资阳区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多轮清理工作,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05项,减少到现在的339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成立了区政务服务中心,已建成4个在乡镇、街道(园)政务服务大厅。区政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2335件,办结率达100 %,接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95660余人次,基本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办事零投诉、满意百分百”的目标。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和解和协调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五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依法受理8件,其中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维持的3件;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决定不予受理的1件,不属于资阳区人民政府管辖范围的移送1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突出抓行业依法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区依法治区工作分工,由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分别牵头对全区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考核内容纳入综治考核中,结果作为年终评比重要依据。二是广泛开展 “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通过 “五落实”(组织领导落实、整章建制落实、宣传教育落实、依法办事落实和教育考核落实)狠抓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先后有区劳动局、地税局、交警二大队、新桥河派出所、资阳消防中队、长春司法所等15家单位获得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狠抓重点行业的依法治理。着力抓了政法、卫生、教育、环保、城建、劳动、工业等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通了“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引导群众对全区党政机关廉政建设、行政效能、行风形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政法系统以省政法委“六个严禁”为抓手,加强政法干警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从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方面,全面落实警务、检务、审务、所务公开,提高了政法队伍执法公信力;卫生系统制定了《资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等文件,对全区360多家医疗机构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了60多家未通过检验的医疗机构。出台了《资阳区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办法》、《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政策性文件,对处置这类敏感性事件进行了规范;其他各部门和行业也都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考核办法,行业法治创建效果明显。
四、以民主建设为主题激发基层法治创建活力
将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在村(社区)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三调”联动、治安防范、环境整治、依法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农村,以创建“民主示范村”为抓手,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在城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雅、文明祥和”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在129个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每个工作站都设有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名综治维稳员和一名法制宣传员,成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成为了人民调解区、乡、村三级联动网络的基础和主战场。近五年以来,各村级调委会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