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对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试行以案定补新机制
今年来,南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文件精神,对全县12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试行“以案定补”新机制;同时选择一个乡(镇)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试行“以案定补”新机制,进而在全县推广。
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以案定补”新机制有序运行,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出台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民间纠纷按纠纷的参与人数、调解的难易程度、案件的复杂难度、对社会影响的大小,分为简易民间纠纷、一般民间纠纷、疑难民间纠纷、重大民间纠纷等四个等次。成功调解上述民间纠纷,并通过县司法局案件质量评审考核小组的考核评审,人民调解员将获得不同等次的工作补贴。
《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试行,有利于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万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