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
12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益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及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人大及其有关部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整个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三者有机统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进展顺利。全市8个选举单位共选出424名代表,选出的代表结构比较合理,代表性比较广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再华在会上讲话。他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水利建设、工业园区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卓有成效,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一直要到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为止。因此,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善始善终地履行好职责。大会的所有筹备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考虑本次会议的新情况、新特点,高标准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工作,保证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云波、李渐辉、张群华、张雪秋、袁国军、谭喜华、王建武、刘时贵,秘书长龚友生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立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国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勇列席会议。(徐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