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四化建设社区矫正显成效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不断探索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建立社区矫正“四化”工作机制,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要求,依法规范运行,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着力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做到了“三规范”即组织规范、制度规范、监管规范。组建县、乡(镇)、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创建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严格落实。
二是矫正工作档案规范化。严格首次谈话笔录制度,由司法所长对其开展入矫教育,通过谈话了解矫正对象目前的所思所想,并对其进行初步性格分析,谈话结束后,进行入矫宣告,当场与其本人、监督人分别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人责任书》,确保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组织人员排查走访,查漏补缺,与派出所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员名单等举措,规范档案制作内容,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工作的完善规范,并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我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
三是教育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分阶段的教育工作模式。多角度,是通过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上法制课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开展引导教育。多层次,是重视家庭影响,对家庭关系存在问题的,从缓和矛盾入手,间接地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分阶段,是将教育分为入矫、常规、解矫前三个阶段,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加以甄别分析,确立各阶段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实施个案矫正管控措施。
四是矫正人性化。引入人性化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做到了“思想上解忧、心理上减压、生活上帮困”。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或调整矫正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为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最低保障待遇,解决其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心接受矫正。(曾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