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暨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推进会召开
9月17日,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暨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推进会在南县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司法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及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推进会议精神,交流经验,部署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志强主持,南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运和致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和平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刘刚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县两级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冬贵指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开好十八大的重要前提,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决防止重大政治性事件、坚决防止非法聚集事件、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事件、坚决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振奋精神、再鼓士气,乘势而上、迎难而进,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各项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
陈冬贵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合力攻坚,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活动成果。要认真推广南县经验,固定一批专职力量,让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员,落实以案定补,进一步把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活动成果,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与敏感时期预先排查相结合,切实深入到困难群众多、信访问题多、矛盾纠纷多的地方,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要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组织平台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职能,着力提高化解信访难题和纠纷积案的效力。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政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
陈冬贵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制,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经费、补贴经费落到实处,切实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加强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制度机制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八有”“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督查与考评,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与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注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胡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