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部署新农合2012年筹资工作
11月16日下午,桃江县召开新农合2012年筹资工作会议,表彰2011年度筹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2012年筹资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剑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德才,副县长肖立新,县政协副主席丁固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2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30元/人提高到50元/人,桃江县参合农民暂按30元/人收缴。原因是桃江县已有72.74%的农户在今年三月已委托代缴了30元/人参合资金,县政府考虑到再次收20元/人现金的难度,决定今年桃江县参合农民的参合资金仍然按照30元/人收取,其余20元/人在明年门诊统筹费中妥善解决。
张剑辉在会上强调,必须正视新农合基金的管理、筹资委托代缴的比例偏低、参合人员的基础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筹资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力争实现95%以上的参合比例;要准确把握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民政、残联、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村五保户、16周岁以下孤儿、列入民政统筹的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的参合优惠政策。
张剑辉指出,要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管理,特别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新农合的基金管理要实现“制度健全、信息灵通、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目标。要突出工作重点。要开辟信息渠道,及时通畅受理参合群众的投诉,把新农合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要开展经常性的联动检查,对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套取、冒领、截留新农合基金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发现一个严惩一个。
张剑辉强调,新农合工作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造福百姓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今年以来,2011年全县共有69929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83%。今年1-10月份,全县共有186150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偿,收益率达23%。实践证明,新农合制度的推行,实实在在地为农民群众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是一项真正为农民群众谋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