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4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大幅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发110元。
2日上午,市人社局收到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在上述普调基础上,我市还将对部分群体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给出再增加标准。即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