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12月13日上午,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西安隆重召开,会议对近年来陕西省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进行了表彰,铜川市公安局作为2017年全省公安系统唯一一家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代表铜川市公安局上台领奖,这是继2014年市公安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连续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铜川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创文明单位、带一流队伍、建和谐警营、促经济发展”的创建思路,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政治建警、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坚持队伍管理精细化、公安业务精品化、内务环境精致化、服务群众精准化的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先进典型培树、夯实思想政治工作、实战培训提升、提高公安队伍软实力等方面下功夫、找方法,不断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长足进步,多项工作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系统先进行列。
先后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金锁派出所,全国巾帼文明岗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劳动模范彭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百佳刑警、铜川好人高成平,铜川市劳动模范刘洪、高强、武卫锋,铜川市道德模范薛保利、韩贵翔,铜川好人王东、穆耀进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市局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连续4年省级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前列,被市委确定为铜川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观摩点。
特别是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把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省、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全警全力,连续作战,圆满完成了十九大安保维稳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先进单位和“十九大安保维稳”先进单位,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新的荣誉,新的起点。市公安局将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牢记******“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现新形象,续写新篇章,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市公安工作新局面。
网络编辑:黄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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