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法律援助中心畅通四条保障线
自2010年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来,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找准工作切入点,抓住工作基准点,全力构筑法律援助“宣传、人员、经费、机构”四条保障线,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长效机制发展。
一、力促“四条保障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一) 把握宣传保障线。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赫山的实际情况,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狠抓宣传工作,在宣传对象和宣传形式上都有突破和创新。2010年4月初,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借助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并举办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2010年9月初,利用“司法干警大走访”之机,深入基层,向群众宣讲法律援助知识,并告知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编印《法律援助知识》5万份,免费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同时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范围及联系方式一目了然,并通过便民卡,解决自身的困难。2011年年初,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在七里桥车站、赫山商业步行街、各乡镇、街道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法律咨询点,解决群众的疑点难点问题,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据统计,自2010年起,截止目前,共举办法制讲座20余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放“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卡”3万余张,解答群众法律问题56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2起,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二)把握人员保障线。近年来,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专职律师3名。为解决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不足的矛盾,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动员全区3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后,成立了9余人的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有效保障了案件有人负责、有人管理的问题。同时,向社会招募一批有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好道德素养的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目前,全区形成了以专职援助律师为主体、志愿者为辅佐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三) 把握经费保障线。近三年来,赫山区的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在将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范围内的前提下,中央财政每年还拨付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以保障和扶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对法律援助中心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成立“专项资金使用清查小组”,定期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清查,严禁挪用、少用、挤占、不用的情况发生,优先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经费。
(四) 把握机构保障线。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就由编委下文明确了其机构职能及机构组成,并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理顺了机构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依托妇联、残联、民政、劳动、信访等部门的配合,自2008年起,在各乡镇街道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止目前,我区已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形成了“点—线—面”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实现了“三个面向”标准(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特殊群体)。
二、 稳抓“四个到位”,确保“四条保障线”稳步推进。
(一) 领导重视到位。赫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10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全区的“民心工程”,并多次在常委会中提出解决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和财务的问题。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人数增多的趋势,区委区政府多次协调解决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问题,每年的法律援助经费逐年提高,为落实“四条保障线”提供了经济保障。
(二) 制度建设到位。依照***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关于法律援助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结合赫山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将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审批程序、受案范围等内容写进机构制度里,为落实“四条保障线”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 案件补贴到位。为鼓励专职、兼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建立了律师办援助案件激励机制,实行固定经济补贴制,即刑事案件补贴经费300元,民事案件补贴经费 500元,非诉讼案件补贴经费500元,为落实“四条保障线”提供了动力保障。
(四) 绿色办案到位。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规定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审批时间限制在3个工作日内,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指派律师提供援助,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其他案件,在审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时,基本上以“就宽不就紧”为指导原则,特事特办。绿色直通车的开辟为落实“四条保障线”提供了效率保障。
三、 紧扣“三个点”,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 紧扣“基准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目前,我区大力重视农民工的维权,而忽略了因农民外出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因他人侵害使权益受损、医疗、交通事故、家庭暴力的案件列入法律援助的常用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 紧扣“知晓率”,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以“法律六进”、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为契机,采取送法下乡,“法入农家、法入我心”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将“4439135”的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保持24小时畅通并有人接听,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三) 紧扣“创新点”,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制度。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一个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加强援助工作站和接待场所的建设,让当事人有归家的归属感,做到接待“五心”,让当事人有“家人”的亲切感,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对案件的完成要有人专人或专业机构进行监控与评估,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