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
12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森林法知识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林业建设、“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提请《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市人大农业委相关的调查报告,通过或原则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文件及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林业示范市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把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林业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扎实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拓宽林业发展空间,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扶持,提高林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为林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快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生态益阳、绿色益阳做出更大贡献。
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法治湖南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需要,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市人民政府对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重点、目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认为决议草案基本成熟,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再华,副主任李渐辉、张群华、张雪秋、袁国军、谭喜华、王建武、刘时贵,秘书长龚友生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建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清生列席了会议。(徐亮亮)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益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决定,同意接受刘必争、陈静彬同志辞去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26日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号)
益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 决定,同意接受程纪龙同志辞去益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26日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益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决定,同意接受刘清生同志辞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26日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号)
根据益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了17名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即南县补选徐云波,沅江市补选卜季春、张平凡、肖胜利、蔡光辉,安化县补选李孝辉,桃江县补选罗晓皓、付依良、张勇,赫山区补选丛培模、李恩念、杨柏森、陈劲、罗铁钊、徐静,资阳区补选罗讯、谢钢为益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各选举单位的选举程序合法,新当选的代表资格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查确认上述17人的益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至此,益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共有422名。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26日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一)
(2011年12月26日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振宇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二)
(2011年12月26日益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勇为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