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社局重点整治招聘工作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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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9月17日,区人社局组织的2016年事业编招聘如期在大通湖区一中进行笔试,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人社局9月14日下午组织全体考务工作人员招开专门的招聘纪律会议,并重点学习了监考人员守则,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如何进行纪律处分作了祥细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公安分局、社会发展局全力配合。9月17日上午8点30分,笔试工作正式开考,在考试过程中人社局考务组会同纪检组接到监考人员的报告,发现一名考生不能提供身份证,考务办和纪检组工作人员对该名考生的情况了解后,取消了该名考生的资格,并作出退场处理。在巡考过程中,考务办和纪检组工作人员发现一名考生考试作弊,当场对该名考生作出了考试成绩作0分处理。(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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