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采取五项措施保障矿山企业汛期生产安全
日前,安化县针对汛期的到来,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强化矿山企业防汛安全工作。
一是县安监局及时召开党组、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周密部署防汛工作,将全县10座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到每个局领导,同时安排全体干职工轮流值班,及时调度了解防汛工作情况,督促企业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汛期生产安全。二是明确要求全县10家有尾矿库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防汛安全自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县安监局。三是深入开展矿山企业防汛安全大检查,对各硐采矿、露天矿及尾矿库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求乡镇安管办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四是督促各矿山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必备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五是要求各矿山企业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名主要领导带班,落实防汛责任人,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测预报,确保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并及时掌握本单位的防汛情况,一旦出现重大雷雨天气,要及时采取措施,原则上要求硐采矿山必须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同时要对尾矿库下游人员进行紧急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