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主任会议
10月2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联工委和内司委关于上述议题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园区建设调查组关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调整市本级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议案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有关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我市建筑业不断发展,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建筑安全问题,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注重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监管队伍建设。会议同意将两个汇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会议认真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园区建设调查组关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调查情况汇报,针对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园区建设调查组对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后提交常委会审议。
会议充分肯定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配合协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平。
会议对其他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同意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再华主持,副主任李渐辉、张群华、张雪秋、袁国军、谭喜华、王建武、刘时贵,秘书长龚友生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跃涛列席。(徐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