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年底有望统一
1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居民医疗保险科获悉,我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有序推进,益阳高新区、安化县、大通湖区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整合,其他区县(市)将于年后实现机构整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年底前,我市可望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我市先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两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重复参保、资源分散等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城乡统筹、统一管理、科学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去年8月,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部门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农合办划转到人社部门管理,组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机构编制和人员、基金移交至新组建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整合工作期间,原从事新农合、居民医保业务管理的人员岗位暂不变动,政策整合前区县(市)不出台任何调整待遇的政策,原居民医保、新农合对医院的监管、结算模式保持不变。
医疗保险科科长喻红介绍,我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分三个步骤开展:一是机构整合,在年后完成;二是信息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在今年6月底完成;三是政策整合,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建立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服务机构、统一经办服务规范、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医疗管理服务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