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设
安化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大格局,落实责任,分头推进,逐步建立起集“预警、监督、评估、追究”四位一体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安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强化事前预警,提高全民优化意识。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并将重点内容通过公示、新闻媒体、张贴公告、标语进行宣传。二是围绕“***难题促转变,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作风建设活动,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之中,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提高了领导干部抓优化环境的自觉性。三是以环境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二、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50名,在企业和乡镇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颁发了证书和聘书,拓展了监督平台。同时将全县50个重点企业设立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赋予企业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力。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行政行为。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县23个乡镇及50多个部门的机关工作情况进行2次监督检查,有效地解决了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工作纪律散漫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三是加强各种收费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对工商、质监、计生、协会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农、涉企、扶贫等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有效遏制了影响发展环境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评估机制,推进优化环境工作。下发了《安化县村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村级责任,便奖惩操作更加具体化。2010年评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佳村”,并在全县经济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充分发挥了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严肃案件查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大有错无为问责力度。出台了《安化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有错无为问责实施办法》,对有错无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2007年以来共问责151人,涉及科级干部51人,停职9人,给予单位黄牌警告14个。二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三是对执法中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和明查暗访中查出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按照从重从快查办的原则,严肃处理,近年来严肃查处了30多起乱收费、乱罚款和贪贿行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