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三举措提升商贸统计数据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商贸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市统计局以商贸数据质量核查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力求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筑牢基础,夯实源头数据。要求商贸统计调查对象应依据企业统计台帐、原始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按时、按要求如实填报数据,杜绝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现象;要求原始凭证汇总数据与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衔接;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应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在月、季报报送期间做到即报即审,发现各类不符合商贸统计制度的现象及时纠正。
强化制度,提高数据质量。要求规范数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对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进行严格核实,对发现统计数据与营业实际不符的及时指导纠正;要求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对统计调查取得的原始资料、统计台帐、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资料、统计报告、重要文件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集中保管,防止丢失和损毁,在确保统计资料安全的基础上,做到档案资料连续完整。
依法治统,构建长效机制。要求各级统计机构经常深入商贸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和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单位重视度和配合度;要求规范调查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统,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要求完善检查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自查,确保商贸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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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 党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