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四措施推进党建工作
桃江县司法局以“促党建、强班子、带队伍”为目标,立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采取四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全局党的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的辐射示范作用,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同时不断丰富党章的学习形式,拓宽理论学习的渠道,增强学习效果,使全局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基层司法党建工作。在基层司法干部中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各基层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好矛盾排查及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进稳步促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服务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强业务部门党建工作。坚持把律师、公证、法援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完善律师、公证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律师党员转所组织关系接转等党建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成为党建服务业务的标准所。
四是加强勤政廉政党建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全体干部讲原则、讲纪律,对出现的不正之风要坚决抵制,及时纠正。各党支部要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自身的反腐败工作,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促进依法行政。(冯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