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呼声公共场所的健身设施该有人管管了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来自民建界别的政协委员李志凌、彭中文联合撰写了一份关于加强我市健身器材监管的提案。李志凌介绍,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在中心城区各大广场和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安装了各种健身设施,免费供市民使用,为广大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健身条件。但是,由于配套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我市中心城区很多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存在着“有人建、无人管、隐患多”的问题,有的健身器材遭受严重损毁,存在安全隐患,市民一不小心,健身时可能招致“伤身”,还有的健身器材不能充分发挥功效甚至成为摆设。
李志凌认为,全民健身器材属于公共设施,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维护,然而,光靠市民自觉爱护还不够,相关部门除了安装好这些公共健身器材,还应该肩负起监管和维修的责任。他建议,政府体育职能部门应成立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公共健身器材真正发挥作用。在新建或改造居民小区竣工检查验收的同时,体育部门要共同参与,检查小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了健身器材,达到了要求才能签字盖章,否则竣工的检查验收就不能通过。另外,要建立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派人定期对健身器材实施维修(检查螺丝、加固器械、涮油漆等),也可以在健身器材醒目的位置标明维修联系电话,以便随时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