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文明奇葩溢芬芳,保障民生结硕果”。 ,大通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届“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成为近年来全市社会保障系统唯一一个省级文明单位,区委委员、党群部长戴峰剑亲自为该局进行授牌。 近年来,该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建设了一支“业务精通、风清气正、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硕果累累。局党组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 切实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同时有力确保了全区参保群众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为推进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创造了崭新的业绩。2013年,该局党总支被益阳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局系统连续3年被评为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多次荣获全区“创人民满意机关先进单位”、 “立项争资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近3年来累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50余项,各项工作都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李 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