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环保局重拳出击环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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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0]7号)及2011年2月18日国家环保部召开的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桃江县环保局对全县涉锑、竹屑沤制及利用沤制竹屑作原料造纸、粉煤加工等行业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整治行动中对合法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要求其立即停产,限期补办手续;对非法企业一律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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