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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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湖南谐众锦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吴跃丰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云寨村楠木塘安置小区5栋200万元劳务派遣业务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湘H113安化县自然劳务有限公司周义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清水村川南四组200万元劳务派遣业务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湘H114监督举报电话:0737-6501546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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