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周活动
“‘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不是说我们的工资不是老板一个人说算,我们工人也有发言权?……”,几名刚下班从天健木业厂门口走出来的操作工人指着迎风飘展的宣传横幅议论起来。 为让全区广大职工和企业主知晓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大通湖区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实施后,迅速组织启动了《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周活动。 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大力推进企业构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此次宣传活动,该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为原则,采取印发宣传单、在全区各镇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和举办劳动保护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仲裁现场答疑及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等方式进行。 据悉,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区共悬挂宣传横幅 20 余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册,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还受理了一些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行为的投诉。(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