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年半减免困难群众费用845万元
8月25日至9月15日,全市物价部门检查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困难群众应享受水、电、气、有线电视和诊疗费等价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共减免各项费用845万元。
我市有13.9万户城乡低保户、3.8万户农村低保户,为了让这部分群众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明确低保户、五保户每户每月可以免缴4吨水费、4立方气费、10度电费和7.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免收就医挂号费,减半收取诊查费。一年半时间里,我市低保户共减免水费1880296元、电费3103063元、有线收视费1542572元,免挂号费、诊查费1926627元。
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物价局采取行动,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价费优惠政策的收费项目、标准、优惠对象、优惠内容、文件依据等在服务大厅窗口醒目处公示,提高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物价部门走访优惠对象,调查了解价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完善了投诉查处机制,今后如有上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群众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物价部门将及时受理和查处,督促各部门将未优惠到位的费用如数退还给低保困难群众。(周云峰 张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