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0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已全面落实
2009年,桃江县正式被批准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获奖励资金436万元。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桃江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对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25头以上的专业场户给予3万、5万、8万的奖励。通过各养殖场户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公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全县共有91户养殖户获奖金371万元,其中获3万元的有57户,获5万元的有24户,获8万元的有10户。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有获奖场户签订了责任状,规定奖励资金必须用于猪舍标准化改造,良种引进,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给各场户。(张学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