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一把手要接受政协委员民主评议
市直机关部门的工作怎样?“一把手”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如何?民主评议是一面监督的明镜。9月26日,市政协召开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市直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动员会,进行了具体部署。这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是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创全省乃至全国之先河。
市政协主席贺新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彭爱华到会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夏甫清主持会议,市政协秘书长熊勇军宣读《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市政协副主席梅敏亚、吴宏斌、夏宏宇、卜铁洪、曾立坤、陈本佳、陈延武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2009年第27次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的会议精神,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组织市政协委员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三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在进一步扩大干部考评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对干部考核评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通过市政协委员把本界别群众对部门的意见反映上来,从而拓展人事协商的思路和视野,为市委选准用准干部提供参考。
为保证民主评议活动取得实效,贺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握评议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报道。
彭爱华指出,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使民主监督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拓展,让这一我国独有的且必不可少的监督形式在我市发挥更大的作用。(王楚良 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