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查询服务费属乱收费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责令立即停止收费
6月11日中午1时左右,桃江一乘客搭乘益阳到桃江的返程出租车,到花果山下车时,不慎把手机遗忘在车上,手机里有很多重要资料。于是,他专程赶到益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反映情况,想找到丢失的手机。当班同志向他收取了100元“失物查询服务费”后,帮助他调看了车辆轨迹录像等资料,但没有找到相关出租车,也没有找回丢失的手机。这位乘客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丢了手机,又不明不白地出了100元“失物查询服务费”,连个收据都没有。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980110投诉,希望讨个说法。
记者当即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6月13日,端午节假日后一上班,记者专程就此***调查采访。结果查明,这项收费纯属企业乱收费。原来,市蓝盾城市客运调度服务有限公司获得了城区出租车GPS全球定位查询服务特许经营权,该公司为乘客提供失物查询和出租车定位查询等服务项目,但物价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并没有允许企业就这些服务项目向服务对象收费。每次收费100元的标准,是企业自定的。其理由是,这些服务项目需要运行成本,且向出租车驾驶员发送相应信息,企业要向相关运营商付费。
很显然,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对此,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领导并不知情,更不支持。13日下午,该处已责令市蓝盾城市客运调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所谓“失物查询服务费”的收取,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监督。(谭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