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新区制定2017年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强化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区环境安全,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铜川市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环通字〔2017〕76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新区2017年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辖区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利用纳污坑塘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此次排查,摸清现存纳污坑塘底数,找出污染物来源,制定科学整治方案,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和坡头园区管委会按时按质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赵 亮
副组长:李同义 李小五
组 员:薛同发 杨微微 段 龙
三、工作任务
本次整治的纳污坑塘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排查及整治重点:一是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畜禽养殖用水: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三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四是排水量较大或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化工企业:五是涉及排放重金属的:六是淀粉企业。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6月10日)。根据市环保局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完成时限。
2.全面排查阶段(6月11日-6月21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坡头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深挖死角,查清查实本辖区内向渗坑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6月20日前上报自查台账。(李小五负责)
3.综合整治阶段(6月22日-9月30日)。新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发现的问题、污染程度,全面评估渗坑的环境影响,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限,依法开展综合整治。请于8月25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李同义负责)
4.督察强化阶段(8月1日-9月30日)。定期开展督察工作,对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迟缓、排查走过场、修复行动缓慢和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单位、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不力、隐瞒不报、消极应对、未按时上报情况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以及对未纳入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的纳污坑塘后被发现查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请于9月25日前报送渗坑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李小五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时效。充分发挥国土、监察、农作工作局职能部门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纳污坑塘专项整治工作。
2.明确责任主体,提高工作标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充分运用网格化监管模式,发挥各级网格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纳污坑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人,对渗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查清纳污坑塘水质、排污源及纳污底数,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填写《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表)。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
3.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环境监察大队要依据排查和各街道办事处、坡头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的存在问题,开展渗坑整治工作,渗坑的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过程进行。要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 “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环生态,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强化信息公开,正面引导舆论。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公布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渗坑整治方案,公示内容要明确纳污深坑名单和政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修复情况、污水处置等情况。
网络编辑:xin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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