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公安严厉打击非正常访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人人享有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伸张正义的权利。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级重视信访工作,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信访人置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顾,肆意采取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阻断交通等非法手段和方式进行上访,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7年6月15日,在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信访案件座谈会。分局副局长王勇、副局长王新文、刑警大队长高成平、法制大队长毛铜伟、黄堡派出所所长董军、七一派出所教导员卢国胜、以及相关办案单位民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王勇主持,会上黄堡派出所重点汇报了有非访嫌疑的崔某某、杜某某夫妇多次非正常上访案件,七一派出所汇报了辖区内沈某某赵某某夫妇非正常上访案件,刑警大队汇报了党某某的上访案件,以及经侦大队负责调查处理的柳某某上访案件,大家边研究案情边结合法律法规进行探讨,对其中的两起案件已确定可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王勇副局长指出“依法正常信访是国家赋予人民的一项合法权益,但是采取越级、到非信访接待场所意图扩大影响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行为,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法律的追究”。王新文副局长强调对于涉及有非访嫌疑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办案单位要下大力气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注重证据链条的衔接,必要情况下要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后期出现反复现象。
会议达成一个共识:这些经常缠访,无理取闹扰乱公共秩序简直就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挑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甚至大于某些刑事犯罪,必须坚决给于严厉打击。根据相关条例,对于非正常上访,一般情况下予以训诫,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根据其情节,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后在工作中如遇到上述采取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将先处理违法问题,再解决其反映诉求,坚决消除信访中的不和谐因素,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网络编辑:王益公安分局
信息审核:黄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