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出台新规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铜川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对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使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工作更加的明确和清晰,真正免去了群众开具证明的奔波之苦。
一、明确出具范围。《通知》一是明确了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九类证明。包括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二是明确了由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或核查的四类证明。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户籍证明的;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要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
二、规范操作程序。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宗旨,市公安局对派出所出具的九类证明和提供必要协助的四类证明,根据办理业务的不同,分别详细规定了办理流程及操作规定,尽量简化申请程序和资料,要求派出所对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当场出具的;需要调查核实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时还统一规范了出具证明的式样,将其导入人口信息系统中,方便群众填写和民警受理,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限,确保了出具证明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强化工作落实。市公安局认真组织实施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要求各分县局治安部门具体负责,及时与刑侦、法制、禁毒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信息共享。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各类证明的出具工作,建立出具证明的工作制度、台帐,对出具的证明存根妥善保存,做到有章可循,有迹可查。通过微信、微博、报纸、广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派出所出具证明的范围,并在派出所醒目处张贴出具证明规定和各类证明办事流程、承办人联系方式等,对群众进行广泛告知。市公安局同时加强对派出所出具证明的督导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规定要求,将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列入目标任务考核。对出具证明工作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多次被投诉举报的,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
铜川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期待,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将其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实际举措,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快捷。
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黄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