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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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启用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原发证件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统一收回,予以注销。
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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