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益阳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益科字[2016]4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为与各部门共建、共用、共享益阳市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科技管理工作,服务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更新补充益阳市科技专家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领域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科技领域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益阳市境内居住和工作。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4、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接受推荐。
(二)技术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过5篇以上论文。
(三)经济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单位
市直有关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市级行业协会、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专家申报的推荐单位。
(二)推荐程序
1、各申报专家按要求填写《益阳市科技领域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专家进行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市场科。
(三)有关要求
1、科技专家库建设是我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家推荐工作。
2、益阳市科技领域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往已入库的专家均需重新申报。
3、今后市级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曹清 0737-4225557 130****7788
地 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436室
附: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推荐表.doc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