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4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代表一致认为,为维护益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出台《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工作方案》、《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及拖拉机禁止和限时通行的通告》很有必要,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方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尽快出台通告。
二、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对迎宾路、资阳大道不纳入限行范围,该意见予以了采纳。
三、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对总质量1800Kg限行修改为总质量2800Kg,该意见予以了采纳。
四、部分听证代表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城区通行证的办理程序,该意见予以了采纳,在通告中作出了明确规定,跨区的通行证在市交警支队办理,其他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交警大队办理。
五、部分听证代表建议渣土运输车辆限行时间从19:30到7:00修改为18:300至24:00,该建议予以了采纳。
六、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对《通告》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中的特定限行路线作出明确界定,该意见予以采纳,删除“特定”二字。
七、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删除有两次以上违法行为处停业整顿的规定,该意见予以了采纳。
八、部分听证代表建议明确方案和第四条第二款的禁行时间,该意见未予以采纳,理由是该款中所列车辆在所列路段中24小时内禁止通行,无需明确具体时间段。
九、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将限行道路改为限行区域。该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无上位法依据。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