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溪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问责的通报
益农清联[2012]2号
各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区县(市)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益办[2011]30号文件精神和《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因安化县仙溪镇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中组织不力,未能尽到工作责任,应作为而不作为,经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报经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仙溪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行问责。现将问责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问责缘由
去年5月,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仙溪镇农村清洁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今年9月中旬,在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八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中,发现仙溪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仍相当被动,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宣传评比不到位。所抽查的九渡水村、仙中社区没有看到任何宣传、评比标示,走访的大部分农户也不知道农村清洁工程这回事。二是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仙中社区、山口村的公共区域没有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修建任何垃圾收集设施,九渡水村新建的一批垃圾池还没有投入使用,农户的生活垃圾无处可倒,只能倒在路边上、溪沟里。三是农户参与度不高,垃圾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农户家庭“三包”责任制落实督促不到位,特别是农户没有参与对垃圾的分类减量,部分农户房前屋后到处是散落垃圾,卫生状况欠佳。四是没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差。由于公共区域和创建村没有配备专职保洁员,清扫清运机制未建立,导致仙溪镇山口管区大溪两边、山口桥下、九华桥下有多处成堆成片的垃圾。基于以上问题,仙溪镇在八月份督查评比中综合得分只有59分,在抽查的10个乡镇中排名倒数第一位。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对该镇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在《益阳日报》“农村清洁工程监督岗”进行了曝光。
二、责任划分
(一)根据《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仙溪镇政府对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上级关于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有关指示、政令执行不力,未能尽到工作责任,应作为而不作为。
(二)仙溪镇党委书记陈明礼、镇长黄超群、分管农村清洁工程的副镇长龚立红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主动。根据《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以上三位同志负有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对上级关于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有关指示、政令执行不力,未能尽到工作责任,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责任。
三、问责方式
1、对安化县仙溪镇人民政府给予黄牌警告,责成该镇于10月15日前向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对陈明礼、黄超群、龚立红三位同志分别给予黄牌警告,由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诫勉谈话。
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益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