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聘乡村客座讲师上党课讲台
日前,市委宣传部和市委讲师团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征聘乡村客座讲师,实施客座讲师制度,以充分发挥优秀理论宣讲人才在服务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学习中的作用。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委宣传(党群)部、中央和省属驻益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推荐工作。
客座讲师推荐的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好的宣讲口才和高度的责任感与饱满的工作热情。没有规定必须是中共党员身份。
客座讲师的职能是:服务本地本单位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应聘参与省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地各专业讲坛的专题讲学,参与全局性重大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创新理论成果,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政策;针对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为干部群众解疑释惑。
市级客座讲师候选人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颁发客座讲师聘书,接受市委宣传部和市委讲师团的领导和指导。客座讲师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重新申报、评审。根据时间安排,目前有关推荐工作已结束。(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