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益阳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益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益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益阳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议案及说明。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把旅游业作为我市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来培植,目前全市旅游景区布局框架基本形成,旅游产业体系初具规模,旅游业成为我市第三产业中发展较快的行业。会议指出,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扩大城市影响,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必须统一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按照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要求扎实推进,保证工作措施到位,力争于2008年实现创优工作目标。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植。旅游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关联性、综合性很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旅游业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切实加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力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夯实城市卫生、安全、基础设施等旅游开发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城市旅游服务设施,规范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管理,通过旅游网络、旅游促销等手段推介益阳旅游,使益阳旅游产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
二、认真实施旅游发展规划。与《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相衔接修订完善《益阳市旅游发展规划》。抓紧安化茶马古道、梓山湖风景区和桃花江竹海风景区等核心景区的建设与提质改造,打造和推介2条精品旅游线路,开发旅游产品,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客源市场。
三、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关联性产业。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旅游业的开发与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鼓励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积极挖掘、整理和保护旅游资源,督促各旅游景点集中财力,深度开发已有项目,积极建设新兴项目,增加产业新亮点。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体现特色、科学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三者的关系,旅游景点开发建设都要做到先规划后实施,防止和克服旅游资源开发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严格禁止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开发,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加快开发富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深厚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提高其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
四、要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规范旅游行业的管理。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旅游市场开展定期的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让游客满意的旅游环境。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把旅游业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要加快旅游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级政府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和服务人员计划。全面推行持证上岗、竞聘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有计划地选派管理人员、业务骨干进入高等院校旅游专业深造,想方设法引进外地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以提高我市旅游业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