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司法局及时传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四个提升
12月15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大为充分肯定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完善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适用实用、便捷便利、用心用情的具体要求。会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郭大为书记在深改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郭大为书记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精神,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以贯彻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四个提升”:
一是突出保障民生,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把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消费者权益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与民生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把农民工、留守儿童、下岗职工、妇女、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群体。积极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保持办案数量稳定增长。
二是狠抓风险防控,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承诺标准,明确办案质量和档案标准,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广泛推行“点援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年”活动,严格执行案件***管理、质量双评制度和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审制度,把评查结果与办案补贴发放、评先表彰挂钩,有效提高律师办案比例,稳步提高案件质量。
三是注重补齐短板,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保障能力。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干部调配、公益性岗位配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鼓励有法律业务知识和专业特长的人员经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营造全社会关心法律援助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是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益。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法律服务进农家”、“农民工讨薪专项维权”、“法律援助进军营”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增强工作针对性。进一步优化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落实窗口值班制度,统一承诺服务制度,运用新兴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关注度。
网络编辑:tcs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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