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抓好国庆期间稳定
为了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前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赫山区司法局从四方面入手,全力维护该区社会稳定。
一是排查摸底。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认真排查分析本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对辖区社会安全稳定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特别是对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的工作,要求提出预防和解决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司法所牢固树立“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奉献的高度,充分认识认真开展国庆前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及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是适时调控。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调解,以防范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求排查一起,调解一起,不留后患。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范围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在做好控制工作的同时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对群体性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以及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疑难纠纷,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要继续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及时处理。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实行六步走:即归类梳理,建立专门台帐,详细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并逐级上报;对简易纠纷,要抓住时机,立即调处,及时销号;对涉及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要按照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涉法涉诉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解决;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分流到有关部门解决;对“三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纠纷,要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进行调处。
四是健全网络。要建立、健全纠纷信息网络,及时反馈纠纷动态,超前采取措施,做好控制、化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加强纠纷情况通报,做到信息快、情况明。特护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在接待咨询和处理纠纷时,如发现可能形成跨地区跨行业串联的问题、可能引发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问题、可能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出现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的问题,要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进行化解。(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