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创建六个一机制开展法制宣传
今年以来,赫山区司法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出教育效果,建立了“六个一”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一套责任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制,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方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二是创建一套工作体系。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把普法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了区依治办向区委负责、乡镇向区依治办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向司法所负责、村(居)民普法员向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的普法工作体系。
三是构筑一个普法阵地。在各村、居普遍建立了法制学校、社区学校、市民夜校,以此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社区志愿者等群众性宣传队伍的作用,针对社区居民、青少年、单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建立一个宣传阵地。要求各乡镇都设立一个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如橱窗等),将宪法、婚姻法、继承法、青少年保障法、信访条例、计生条例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印制成图文并茂的挂图,内容深入浅出,形式生动活泼,深受群众欢迎。
五是建立一套评价机制。抓好各级各类普法考试,组织专业组和社区居民组,邀请区分管领导、办镇分管司法工作领导、形象监督员和社区居民对法制宣传工作进行指导、评价。通过评价,既能了解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参与程度,又能反映真实情况,促进法制宣传工作向合理、健康、务实、高效的轨道发展。
六是健全一套考核激励制度。按照“奖惩分明,考核评定”的原则,对法制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分别依照全国、省、市级先进以及经验交流情况发放不同数额的奖励,对造成工作失误的给予通报批评。(江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