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出台十条意见服务经济建设
近日,市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和保护职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第一要务,实现全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为深入落实市委提出的“优化发展环境‘十不准’”的要求,按照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为给益阳创造出一个稳定和谐的投资环境,服务益阳经济建设,市检察机关出台了《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 服务益阳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查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贪污犯罪、依法惩治破坏环境、危害能源资源的渎职犯罪,关注群众生活,服务民生建设。要依法保护改革探索的积极性,保护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要讲究办案方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慎重使用各种法律手段。要严格执法办案纪律,认真执行省委政法委的“六个严禁”和市委的“优化经济建设环境‘十不准’”,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杨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