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厅级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10月29日,我市全体在职厅级干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集中听取了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卫明主讲的《物权法》讲座。余卫明教授从物、物权、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制定《物权法》的意义,《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及《物权法》的学习与运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辅导。
讲座结束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强调,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其颁布实施对行政管理将产生很大影响。物权法明确了物的归属和利用,划定了物上私权利的范围,从另一个侧面讲,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权力的界限。长期以来,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无所不管”和“公权大于私权”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没有考虑公权和私权的界限。比如说,老百姓反映较大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欠缺物权观念的乱作为造成的。物权法实施以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建立起对各种合法财产平等保护的新物权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进一步学习和实施《物权法》,要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正确处理行使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充分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
随后,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蒋先福就今年厅级干部学法考试重点作了专题辅导,着重讲授了法治理念部分的内容,为今年厅级干部普法教育考试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吴荣 刘亮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