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坚持四结合全面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一是坚持堵与疏相结合。在依法治理乱搭乱盖、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扰乱交通秩序行为的同时,加强同群众的思想沟通和宣传解释,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秩序意识。二是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大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城区改造带动和辐射功能,抓好新农村“村庄洁化、民居美化、河渠净化、‘四旁’绿化”的“四化”工程,改善城乡群众的生活环境。三是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狠抓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建设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坚持专业队伍日常管理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把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贯穿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始终,积极开展环境整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等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该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城乡清洁工程支持力度。根据建制镇规模的大小,对创建卫生城镇达到县级验收标准的,给予10万元、5万元不等的奖励;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的,给予20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农村清洁工程达到县级验收标准的村给予5000元的奖励,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的村给予1万元的奖励。(张文信 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