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实行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切实优化政务环境,近日,沅江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并通过政府网站《沅江信息网》、沅江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沅江市规定,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必须认真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承诺内容必须包括: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同时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制定出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并填写好《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限时办结承诺表》,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结时限。 沅江市组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市有错无为问责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结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沅江信息网》、沅江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适时进行联合督查,确保制度落实。(肖建红 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