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桃江县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创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为着力点,逐步形成了一套抓规范、严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今年来,该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其中大要案件5件7人,办理各类批捕案件125件152人,提起公诉131件150人,立案监督2件,追捕追诉11人,未出现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案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制度体系,夯实规范化建设基础
制度建设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和任务。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实施规范化的前提。在规范化建设中,检察院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把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标准作为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年初开始,就组织专门人员,对以往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过时的予以废除,错漏的进行修改,空白的着手制定。初稿完成后,交由各部门进行讨论,各部门对全文特别是与已有关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修改稿完成后,再交院务会审查定稿,从而形成了《桃江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它涵盖了检察业务、思想教育、作风纪律、机关事务等方方面面,做到了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章。同时,为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订制度时,紧密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去掉原制度中难于操作的内容,全部是硬性规定,一是一,二是二。从而真正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漏洞,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二、建立制约机制,确保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规范的制度最终要落实到广大干警的具体行动中。为此,检察院着重抓了制度的落实。一是强化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根据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多样性、各业务部门办案的相对独立性的业务特点,针对各办案部门的不同特点,将主要业务工作逐项加以分解,细化责任,分别制定了批捕、起诉、反渎、反贪等8个业务科室的工作流程图,明确从受理到结案每一个环节中的工作程序,明确科长、办案人、内勤等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做法和办案期限,从而理顺了各类案件在本部门的流程走向,避免了责权不清和办案的随意性,遏制了超期办案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全院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委,加强质量考评。质量考评采取日常办案考评和季度集中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由研究室专人负责,实行一案一考,一人一档;集中考评则由院考评委组织,其考评结果列入干警年度岗位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我院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办法》,把案件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具体办案环节,规定了“承办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考评领导小组”四级责任制,严格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回访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撤案、判无罪案件、影响较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进行回访考察,对自侦部门查处的大要案件,院纪检监察参与全程办案,对办案人员在廉洁自律、纪律作风、执法行为、安全预防等方面全程监督,防止了办案人员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发展
在整个检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要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地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今年是本届班子的头一年,该院更加注重班子建设。年初,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达成共识:即在全市基层检察系统和全县范围内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队伍素质。该院以学历教育为基础,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同时,积极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分类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今年已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2人次。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发队伍内在活动。年初,通过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干警的工作、学习实行目标量化考核,规范岗位职责、规范工作和办案程序,规范工作标准,规范考核办法,使千斤重担大家担,人人肩上有指标。班子成员与一般干警一样实行考核打分,同时规定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没有进位或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全院工作没有实现年初目标,检察长要在全院干警会上作检讨并扣目标管理分。这样,党组成员分担了一把手的压力,中层骨干分担了党组成员的压力,一般干警分担了科室负责人的压力。年底根据量化考核情况,以业绩论英雄,兑奖惩。把考核结果与干警提拔任用、竞争上岗及物质待遇挂钩,使干警的工作积极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肖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