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开辟灾后自救司法工作绿色通道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元月中旬以来,市中级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辟灾后自救司法工作“绿色通道”。 一是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凡涉灾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涉安化、南县两重灾区当事人的案件,均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方便受灾人诉讼。凡涉灾案件尽量调解结案,力争案结事了。对受灾当事人提起的执行申请,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快执快结;对被执行人系受灾当事人的案件,一律暂缓执行,为涉灾当事人灾后自救创造条件。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诉来访的受灾人热情接待,认真解决受灾人的诉求,资助特困涉灾涉诉来访人免费在法院食堂就餐,派专车送至返途的车站、码头。对涉灾当事人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先予立案审理,视情予以减免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吴胜钧)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10:02: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