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大变化修订完成全市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办法
11月8日,市政府发文出台了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市统计局全程尽心尽力做好初稿起草、征求意见、申请报告、常务会专题汇报等环节,圆满完成此次办法修订工作。新出台办法不同于此前三次修订的暂行办法,有以下四大变化:
变化一:与市委“三项机制”相结合
新办法结合了市委“三项机制”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我市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的重要性。第九条中区县进退位奖励金额参考《铜川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二方面;第十条中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参考《铜川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试行)》中第八条第一种情形。
变化二:新增一个奖项
为了鼓励区县转型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新办法保留工业发展监测考评单项奖,新增服务业转型发展监测考评单项奖,考评范围和奖励金额与工业发展监测考评单项奖相同。
变化三:奖罚金额大幅提高
新办法加大了奖罚力度,标准高于全省及其他地市。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监测考评中,综合排位每进退一位奖罚金额大幅提高,区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县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新区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我市首次进入全省“五强区”或“十强县”的区县,奖励由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继续保持在其列的区县,每年奖励由2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变化四: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监测考评指标体系在历次修订中均有不同程度变化,此次指标体系增加了社会和谐类,更加全面系统;注重产业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导向更加明确;紧扣现代农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与原指标体系有效衔接,保持监测考评的连续性。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杨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