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抓四强推进GDP核算工作上水平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发挥统计监测服务职能,市统计局围绕“精准性”一个重点,突出“时效性、趋势性”两个并重,紧扣“强学习、重审核、勤沟通”三条主线,强化“学习培训、部门统计、统一核算、审核评估”四个抓手,全力助推全市GDP核算工作上水平。
一是抓学习培训强基础。紧扣方法制度标准线,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针对近年来核算制度变化较大的特点,专业人员认真学习核算制度,进一步强化核算业务知识储备,详细了解各行业的核算范围、核算分类、资料来源及计算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核算方案,遵照统一的核算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加工、上报和使用方法,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科学核算。
二是抓部门统计强协调。强化与农业、工业、商贸等相关专业科室的沟通联动,加强与供电、财税、金融、交通、住建等部门的沟通,理顺资料来源渠道,及时了解基础指标数据变化趋势及其原因,为GDP核算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措施。组织开展相关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着力提高核算数据和部门数据之间的匹配性、协调性。
三是抓统一核算强衔接。根据全国GDP核算改革趋势,结合全市实际,继续健全完善“下算一级”制度,确保市、区县两级的各项基础指标在口径、范围等方面完全统一。在省局审核反馈全市数据后,按照国家核算制度核算、反馈和公布各区县生产总值数据,确保各区县核算结果与全市数据的协调一致。
四是抓审核评估强质量。紧扣审核环节关键线,打造数据质量链条。建立分行业核算基础资料台账和内外联审制度,按月收集各专业的核算基础数据。严格把握报表之间的联系,加强审核报表内、报表间的指标数据逻辑关系,力求从细节要质量,做到测算细致,流程规范。注重GDP核算与相关指标匹配性、协调性的分析评估,强化与工业用电量、税收、存贷款、周转量等关联评价指标匹配性的审核评估,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成果,做到数出有据,评估有序、结构合理。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