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车改一年节约维修费52万元
桃江县改革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堵住漏洞,节约开支,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共节约维修费用52万元。
公务用车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维修费用居高不下,定损索赔艰难,用车成本提高,影响机关的正常运转。从2006年开始,桃江县对县直59个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二级机构的162台公务车辆实行“一集中、两定点、三统一”管理,即所有纳入管理范围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一个保户和车主身分集中投保和结算;在合理核定各单位单车每公里维修费基数的基础上,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保险机构,再由定点保险机构确定定点维修厂;车属单位通过与定点保险机构签订公务车维修保险合同,统一投保险种和保险限额计算方式,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结算。实行新的维修管理办法后,该县去年核定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预算为387万元,而实际使用采购资金为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