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召开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会议学习了物权法,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汇报和市人大城环委的调查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市造纸业污染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洞庭湖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全市环保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增强环保意识,统筹眼前利益、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问责制。追究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切实做好资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区环保管理体制,提高环保经费保障能力。会议强调要继续抓好新桥山有色冶炼基地环境整治监管、全市炼钒企业清理和造纸业污染整治后续工作等重点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中心城区饮用取水口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建国,副主任谢梦阳、何必能、夏赞秋、刘德寿、符定安、谌涤尘、胡非清,副巡视员唐益明,秘书长龚友生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国光、秘书长蔡克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国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国祥列席了会议。(徐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