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七月份道路扬尘抽测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从7月2日开始,市大气办采用便携式激光粉尘仪,对全市部分重污染道路空气质量各进行4次了实地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及排名通报如下:
各有关单位所监管路段可吸入颗粒(PM10)平均浓度由低到高(即由好到差)排名次序为:
第一名 宜君县政府,平均浓度0.086mg/m3;
第二名 市城管局,平均浓度0.091 mg/m3;
第三名 王益区政府,平均浓度0.105 mg/m3;
第四名 印台区政府,平均浓度0.106 mg/m3;
第五名 新区管委会,平均浓度0.121 mg/m3;
第六名 耀州区政府,平均浓度0.136 mg/m3;
第七名 市交通局,平均浓度0.207 mg/m3。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7月份监测结果,认真开展一次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加强所属道路洒水保洁,做到随起尘随洒水清扫,对问题突出的路段,要提高机扫率,增加洒水保洁的频次,同时做好各有关卡点值守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机动车抛洒或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等违法行为,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气办将继续对重污染路段扬尘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排名,从8月份开始抽测结果将计入治污降霾工作考核。
***:2015年7月份铜川市道路扬尘监测结果记录表。
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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