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分局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
印台分局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与程序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印台分局分局将庭审旁听作为促进民警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6月18日下午,分局主管副局长赵建国带领法制大队、禁毒及派出所部分民警到印台区法院参加应诉和庭审旁听党保民行政诉讼一案。
2014年12月31日晚18时许广阳派出所民警在印台区北关中行对面一商店门口将党保民口头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并在询问室开展调查询问。当日21时40分对党保民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在随后的询问中,党保民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其于2014年12月29日晚22时许在印台区三里洞河堤自己驾驶的出租车上向右胳膊注射毒品海洛因的违法行为。根据党保民陈述、尿检记录,尿样现场检测报告书等证据证实,其已构成吸毒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党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党保民于2015年4月6日提出的不服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2015年1月1日作出的印公(广)强戒决字[2015]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并要求印台分局承担其被羁押的损失之行政诉讼要求。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同,但对民警办案过程中的部分办案程序提出疑问,法院通过法庭提问、法庭辩论、质证论证、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庭审的民警反映这种培训的方式结合实际,开拓了视野,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通过旁听有效增强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基础。
网络编辑:印台公安分局
信息审核:李春耀